为进一步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要求,
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,
为进一步给缴存职工提供更多便利,
即日起,大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,无需提供纸质申请表啦!!!
这是本月我中心继“职工提取偿还银行住房贷款,无法提供借款合同、借款凭证原件的,可用复印件及主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代替”和“职工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,无需再提供借款合同、借款凭证复印件”之后的又一减证利民举措。
既然说到住房公积金提取,那么提取范围是哪些,你知道吗?
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包括:
1、职工家庭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2、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;
3、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;
4、支付房租的;
5、离休、退休的;
6、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满半年的;
7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;
8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;
9、出境定居的;
10、调出本市的。
缴存职工只要满足提取条件,带齐相关资料即可到柜台办理。
提取条件和所需资料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了解:
一是访问门户网站www.bsgjj.com;
二是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、下载手机App(保山公积金);
三是拨打服务热线0875-12329转人工服务可详细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