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:
按照《住房公积金条例》要求,我中心将于12月28日进行结账处理,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结算的顺利进行,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0年12月30——31日,暂停办理柜台和线上住房公积金涉及资金结算的缴存、提取、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等业务,请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12月28日前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,避免产生逾期。2021年1月4日(周一)恢复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。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,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特此通告。
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0年12月24日